天山網訊(記者詹曉明 通訊員吳潔文報道)截至6月10日,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已對100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進行公示。“目前,已有15名被執行人懾於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,主動履行義務或者主動找申請執行人、執行法院協商還款事宜,使案件順利執結。”昌吉州中級法院副院長羅寧告訴記者。
  羅寧說,為起到製裁失信被執行人、震懾潛在失信人的作用,昌吉州兩級法院充分借助報紙、廣播、電視、網絡等方式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,並向政府相關部門、金融監管機構、金融機構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、徵信機構等通報;失信被執行人是國家工作人員的,執行法院還將其失信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;失信被執行人是國家機關、國有企業的,執行法院將其失信情況通報其上級單位或者主管部門,通過擴大失信信息的利用渠道,建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共享及信用懲戒機制。
  據瞭解,凡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,在公示後仍不主動履行義務,將受到信用懲戒,併在政府採購、招標投標、行政審批、政府扶持、融資信貸、市場準入、資質認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。失信被執行人會被依法採取限制出境、限制高消費,實行懸賞執行、拘留等執行措施。  (原標題:新疆昌吉州中院公佈百名“債務老賴”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xrsuo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